中国民族声乐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六千多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它产生于劳动人民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吴越春秋》中记载的黄帝时期的“弹歌”,和《淮南子》中记载的“劳动号子”,是中国民族声乐的基本雏形。它们的演唱形式多以吆喝、呐喊为主。严格地讲,中国古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演进,就是从原始的劳动而产生的“号子”开始萌芽,到歌、舞、乐三结合的原始音乐形式的形成,后又演变成歌舞和各种戏曲、杂剧、曲艺及民歌等等,至到歌唱活动成为一门单独的艺术形式的发展过程。
从远古时期的《侯人歌》、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的民歌以及形成的中国戏剧、说唱艺术各种民族音乐体系都离不开声乐。因此,中国古代民族声乐艺术应该把声乐的起源、萌芽、以及后来形成的各种戏曲、杂剧、诗词、小曲、说唱等纳入古代民族声乐艺术研究范畴。中国古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演进,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声乐艺术的起源、萌芽、演变、发展的过程。远古时期,最原始的音乐是声乐,是人类劳动与自然斗争的结果。正如恩格斯所说:“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由于劳动产生了语言,人脑的发达,为音乐的产生准备条件。原始的音乐是歌、舞、乐三位一体的,其中歌唱占最重要地位且节奏因素较突出。相传黄帝作有《弹歌》反映原始狩猎生活:《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有“八阕”,是一首共含八个曲子的组歌,表演者手执牛尾,边跳边唱。这个时期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声乐艺术形式,表现简单、原始,但已经有了固定音高,并出现了简单的音阶,节奏较明显和突出。这标志着古代声乐艺术开始萌芽。
公元前21世纪以后,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即西周、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时期,歌唱作为古代重要的音乐形式更加盛行。它几乎是社会各个阶层的共同爱好。但唱的歌曲统治者和庶民是不同的。据《诗经》记载,当时存有305首歌曲,分为“风”、“雅”、“颂”三类。“风”,有15首民歌,基本上是北方民歌。流行范围大约在陕西、山西、河南、山东、湖北的北部和四川的东部。这是周朝初年(公元前1066年)到春秋中期(公元前570年)近500年间的作品。“雅”分大雅和小雅,一般是贵族、文人的作品,其中有不少反映社会现实、同情劳动人民、揭露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作品。“颂”大多为古老的“祭歌”。“风”是《诗经》的精华,内容涵盖极其丰富,传载也有多种多样:有爱情、有劳动、有生活风俗、有讽刺、有童话等。歌唱形式也丰富多样:有独唱、有对唱、帮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