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 关于《第六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国声乐展演》北京选区比赛重要通知
时间:2018-09-18 19:25 来源: 编辑:小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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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是由国家文化部、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中国声乐研究学术团体,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目标,以发展民族音乐艺术为要务。进一步促进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更快地提高全国中国声乐的教学水平,使其在理论上更系统化、学术上更多元化、风格上更民族化、技术上更科学化,更快、更多地培养大量优秀的中国声乐人才。
二、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宁波大学音乐学院
三、协办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哈尔滨音乐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
四、展演范围和分组
1.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在籍的中国声乐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50岁以下从事本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高等艺术院校)
2.全国师范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综合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职业艺术学院;高等艺术院校中的音乐教育专业(系)的在籍的学习中国声乐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50岁以下教学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综合、师范类院校)
3.已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18级研究生和2018届本科毕业生。
4.展演由六个组别组成,分别是:
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教师组”;
综合、师范类院校“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教师组”。
五、北京区选时间地点流程
1、抽签报道时间:2018年9月20日(先到先抽签)
抽签顺序采取分组抽签的形式
综合、师范类院校:9:30~11:00
高等艺术院校:13:00~15:00
(温馨提示:请大家提前到达抽签地点,分组排队等候,请勿喧哗。)
2、区选展演时间:2018年9月20日 13:00点正式开始
比赛顺序采取分组比赛的形式(请选手提前入场)
综合、师范类院校本科生组:13:00
综合、师范类院校研究生组:14:30
综合、师范类院校教师组:16:00
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生组:17:30
高等艺术院校研究生组:19:00
3、区选地点:中国音乐学院东侧安翔里社区内风华国韵教学楼
4、选手报道流程
选手根据自己组别的时间安排进行报到;
(1)现场签到(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报名表);
(2)现场抽签;
(3)现场确认演出曲目,确认演出顺序。
5、选手展演流程
(1)每组选手请于本组展演开始前30分钟到门口处进行报到,由工作人员安排琴房进行开声准备;
(2)演出场内同时进入两名选手,一名演唱、另一名候场;
(3)演出后选手及时回到休息区,待本组所有选手展演完毕后等待公布结果;
(4)公布结果后,本组所有选手领取参与证书;
(5)入围总决选选手现场进行参演确认,填写总决选报名表,缴纳总决选报名费。
六、参加区选须知
1、演唱一首中国作品;
2、自带钢伴人员;
3、区选当天,至少提前1小时到场候场;
4、区选路费差旅自理;
5、总展演:
时 间:11月1-3日
地 点:宁波大学音乐学院
七、演唱作品及形式要求
区选结束后,每个选区产生两场展演节目,每场时长不超过90分钟。参加展演节目的曲目必须演唱中国作品,形式可多样,如独唱、对唱、表演唱、中国歌剧片段等,并且展演节目的作品不得重复。
八、奖项设置
1、演唱奖:
每个选区,分为两场展演,每场展演各分三个组别,每个组分设:
金奖1名(各组分别):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银奖2名(各组分别):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铜奖3名(各组分别):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其余参加决赛选手均获得优秀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声乐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杯、证书。
3、优秀钢琴伴奏奖:
大赛将评选出优秀钢琴伴奏6名。将获得优秀钢琴伴奏奖,颁发优秀钢琴伴奏奖杯、证书。
4、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积极参与、认真负责、操作规范的院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杯、证书。
九、北京选区展演组委会联络方式
手 机:15611857002 刘老师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