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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
时间:2016-05-28 14:43 来源: 编辑:声乐网 点击:
第五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图1)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院校声乐教学研究、增进交流、提高教学质量,为广大声乐教师和学生搭建展示声乐演唱水平、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以促进我国高等院校声乐教学改革与发展,更快、更好、更多地发现、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声乐人才。
       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由中国声乐家协会、四十多所高等艺术院校联合发起举办的示范性、学术性、导向性的重大品牌活动。是我国高等院校最大规模最高层次的交流和学术比赛。自2008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在全国高校广大师生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由中国声乐家协会、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主办,广东省孔雀声乐艺术中心、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研究会;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综合大学、师范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职中专学校;广东国族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办的“第五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拟定2016年7月16日-7月22日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
       本活动包括声乐比赛、声乐学术论坛和论文评选三个部分,具有较强的学术性、专业性、实践性和指导意义。我们诚恳邀请各院校参加。力争将比赛办得更具影响力,望各院校领导能支持师生积极参加这项学术活动,并请于6月25日前将本校选送材料报送孔雀奖组委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第三届全国高等院校声乐学术论坛
      1.会议议题:中国声乐家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会议、声乐教学研讨、教学现状分析、专家公开课、观摩声乐比赛、论文宣读和专家点评,就声乐教学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提出相应的建议。
      2.参会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音乐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大学、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导师、教研室主任、声乐教师、研究生或其他声乐教学人员;中国声乐家协会新老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均应参加换届会议。
      3.参会报名:请于6月25日前将《参会回执》电邮至会务组邮箱chinashengyuejia@163.com。
 
      二、第二届全国高等院校声乐论文评选
      1.主题:声乐教学,字数:5000字以内;字体:小4号宋体。
      2.说明:本评选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教师、研究生征集声乐论文。
     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能够对声乐教学实践起到指导作用。为方便学习与学术研讨,会议期间进行部分获奖论文宣读,所提交论文将全部由组委会汇编成《第三届全国高等院校声乐学术论坛》论文集,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与声乐比赛同时颁奖。
      3.申报:请于6月25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和论文申报表、照片发至chinashengyuejia@163.com,注明单位、姓名并注“论文申报”。

 
第五届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 章程
 
一、宗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院校声乐教学研究、增进交流、提高教学质量,为广大声乐教师和学生搭建展示声乐演唱水平、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以促进我国高等院校声乐教学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声乐家协会、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孔雀声乐艺术中心、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
协办单位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研究会,各音乐艺术院校、综合大学、师范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职中专学校,广东国族教育科学研究院。
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单位领导组成。
三、时间地点
拟定7月16日至7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组别划分
音乐艺术院校组(九大音乐学院、七大艺术学院)
教  师(美声组、民族组)
研究生(美声组、民族组)
本科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综合师范院校组(综合大学、师范院校)
教  师(美声组、民族组)
研究生(美声组、民族组)
本科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高职高专院校组
教  师(美声组、民族组)
学  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中职中专学校组
教  师(美声组、民族组)
学  生(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
原生态组
   (各民族独唱、重唱、对唱、多人对唱)
五、参赛范围和对象
1、全国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教师;
2、全国各师范院校、综合院校中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音乐教育专业(系)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教师;
3、全国各艺术职业院校、职业技术院校、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中音乐系、艺术系在籍学生和在职教师;
4、全国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附属中等音乐、艺术学校;全国师范院校、综合院校附属中学;中等艺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艺术高中在籍学生和在职教师;
5、原生态民歌组应为以上各类院校在校师生和全国各民族各类原生态民歌歌手,选手无年龄限制。
6、综合大学、师范院校的选手可报音乐艺术院校组,但音乐艺术院校选手不得报综合大学、师范院校组。已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16级学生和2016届毕业生亦可报名参赛。
六、曲目要求
1、曲目范围
可自选中、外歌剧中的独唱曲、重唱曲、咏叹调、歌剧片段,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民歌、地方戏曲选段、民歌、民族(民间)风格声乐作品或根据民歌改编的民族声乐作品、流行音乐作品。鼓励和提倡首唱近年来新创作的歌曲(含流行)及乐队、声乐组合等(首唱新作品加分0.1-0.3分、首唱需提交作者授权书)。
2、美声组   
   (一)初赛(曲目共两首,总长度不超过12分钟)
    两首曲目中至少一首艺术歌曲(中外皆可)。   
   (二)复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从中国歌曲,外国艺术歌曲,中外歌剧选曲、歌剧片段中任选一首作品或是选一首2003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三)决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从中国歌曲,外国艺术歌曲,中外歌剧选曲、歌剧片段中任选一首作品或选一首2003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3、民族组  
   (一)初赛(曲目共两首,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①、一首中国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   
②、一首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国歌剧唱段。
   (二)复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5分钟)      
    从中国民族风格歌曲中任选一首或选一首2009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三)决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5分钟)   
从一首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国歌剧选段或选一首2009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4、流行组、原生态组(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5分钟)
初赛两首、复赛、决赛作品任选,风格不限。  
5、初赛、复赛、决赛选手需根据不同曲目要求,须用原文、原调并背谱演唱。
6、各轮比赛演唱曲目一律不得重复,复赛、决赛曲目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7、初赛不限伴奏形式,复赛、决赛一律使用现场钢琴伴奏,不采用扩音设备(流行采用CD伴奏、用话筒)、原生态组可使用特色乐器伴奏。
注:原生态组以各民族各种独唱、重唱、对唱、多人对唱、多声部及其他组合等形式。曲目应为传统民歌,包括田歌、山歌、号子、渔歌、小调及少数民族传统民歌体裁等,以歌唱生活、爱情、劳动、家乡为主;以反映本民族、本地区的原有特色;不做任何声部、伴奏乐器的改变和加工;以本民族语言或当地方言演唱,多人组合人数原则不超过8人,参赛时应穿戴本民族服饰。
原生态民歌比赛一律不使用伴奏带,只允许使用传统民歌民间固有的形式伴奏,伴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表现形式以声乐表现为主,表演及伴奏应真实表现原生态民歌在传统生活中的原有形式。
七、奖项设置
1、按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设立指导教师奖、钢琴伴奏奖;
3、设立新作品奖、优秀传承奖、优秀组织奖;
4、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签章,进入决赛的教师和研究生即可成为中国声乐家协会会员。
本届大赛各个奖项可空缺,可并列。
八、评审委员会
 评审成员由国内著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由孔雀奖组委会统一聘请,原则初赛评委5位;复赛7-9位;决赛9-11位。
 评审办法:
 ①音质音色②风格韵味③作品表现④技术程度⑤形象台风⑥艺术潜质。
 为确保第五届孔雀奖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更具有权威性,某评审与参赛选手来自同一单位的,则该评委采取回避制度,评分按百分制进行,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平均分数。
 评委会对赛事各轮的评定为本大赛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
九、报名办法
    1、组队:院校选拔组队的选手直接参加复赛(免寄两首录音光盘参加试听初赛),名额不限,须于6月25日前将选送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高清艺术照两张、艺术简历(800字内)以快递寄达孔雀奖组委会;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
2、个人报名未组织选拔院校的教师和学生报名,须于6月25日前将两首录音CD或DVD光盘一份及以上要求材料以快递寄达孔雀奖组委会参加视听初赛,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
3、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声乐家协会”网站及时登载,欢迎查询。
    4、邮寄地址: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自编14号605室(510095)
十、经费
1、主要经费由孔雀奖组委会向社会筹措解决;
2、参赛选手初赛不收费,复赛需适量交纳参赛费;
3、整个比赛期间,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一律自理,需要会务组统一预定酒店的选手,应于6月2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
十一、其他事项
1、与多家媒体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平面媒体方便快捷、电视、网络媒体受众面宽、影响力大的特点加强宣传力度。
2、决赛和颁奖音乐会实况拟由电视台录播或网络录播。
3、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演出、录像、电视转播、网络传播、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所有因大赛而产生的音像制品等衍生产品的版权属于组委会所有,参加上述活动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酬劳。
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内容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中国声乐家协会
                              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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